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经信局、工业联合会、外侨办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10月30日至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向县经信局、工业联合会、外侨办反馈了巡察情况,31日上午召开由三家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参加的反馈会,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松林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刁海玉在三家单位分别反馈时指出巡察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管党治党不力;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两个责任”压得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
刁海玉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强化党的领导;二是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的建设;三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是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切实做好中心工作;五是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王松林在三家单位共同参加的反馈会上要求,各单位必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一要明确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抓,组建专班,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所有问题都到人到岗到责,一项一项抓落实。二要明确时限。整改工作要按照限定期限倒排任务、明确进度、加强督导,整个整改工作,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三要深挖问题根源。要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面上问题整改与开展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化举一反三,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查准查全查透,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四要严格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会上,县经信局、工业联合会、外侨办三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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